来源:《中国会计报》 作者: 吴进
财政部近日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使用办法》),从管理权限、基础管理、使用方式、使用收入、监督检查等方面,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使用办法》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了国家作为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合伙人宗楠表示。
参与度逐渐增加
“《使用办法》与之前印发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配置办法》)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置办法》)共同构成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完整的、系统的、相互支撑的全面管理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有利于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又一生动体现。”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硕士中心主任俞明轩表示。
宗楠同样表示,《配置办法》《处置办法》和《使用办法》形成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闭环,进一步落实了《条例》的要求,也是走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步骤。
他具体分析称,《使用办法》不仅强调了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如安全规范、节约高效等,有助于提升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透明度,还鼓励资产共享共用,能够有效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其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通过一体化系统动态更新相关资产信息,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思想认识、基础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资产评估机构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参与度也逐渐增加,并且在资产的购置、处置、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环节发挥着重要作用。
“资产评估机构参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要是从专业功能角度支持管理制度的落实。资产评估的专业功能是提供资产价值尺度。在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经济行为中,如果对资产价值尺度存在需求,通常由资产评估提供服务。例如,在资产转让、出租、处置等经济行为中,经常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价值或租金实施评估。”宗楠进一步表示,随着资产评估机构参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程度逐步提高,国有资产监管越来越重视资产评估的作用和效力,包括对资产价值进行准确评估以促进产权清晰、盘活闲置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等工作。
具备专业性和独立性
资产评估机构参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实施科学管理、降低决策风险的应有之义。
宗楠介绍,资产评估履行职能体现在不同方面。其中,在专业方面,能够科学提供资产价值尺度,为有关经济行为决策提供参考,有利于降低决策风险;在管理措施方面,能够将专业化与规范化有机结合,有利于提升管理的科学性;在专业力量方面,形成富有专业能力且独立的外部监督队伍,有利于促进管理目标的实现。
他进一步表示,资产评估机构拥有专业的评估技术和人才队伍,能够为国有资产价值评估、配置、交易等提供专业服务,帮助行政事业单位准确了解资产价值,有助于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资产评估机构能够识别和分析国有资产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和问题,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风险预警和防控建议,有利于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此外,资产评估机构了解市场动态和价格趋势,能够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合理的资产处置和投资建议。
《使用办法》规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对不需使用且难以调剂、难以共享共用的国有资产,经严格论证和集体决策,按照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出租出借。“如果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可在其中发挥价值发现功能,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侧面为严格控制出租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行为提供价值尺度。”俞明轩说。
《使用办法》还强调,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和服务科技创新,将所持科技成果许可或者对外投资,由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俞明轩认为,这既体现了资产评估的咨询性,又反映了科技成果价值评估的前沿性和挑战性。当科技成果持有单位委托进行资产评估时,资产评估机构需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丰富的相关执业经验,才能出色完成使命,取得社会信任。
“资产评估行业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从积极引进国外评估技术,到持续开展本土化探索,在资产价值评估领域具有丰富的技术积累;从行业协会的建立到资产评估法出台,再到评估准则的不断更新完善,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执业规则体系。在此基础上,无论面对领域内当前的问题还是未来的挑战,评估行业均拥有较强的专业应对能力。”宗楠进一步表示,参与国有资产管理时,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身份能够形成对经济行为的监督,使资产价值尺度判断不易受利益因素影响,有利于得到客观的结论和公正的经济行为结果,可以形成对监管的配合。
提高评估专业性针对性
为发挥自身专业服务能力、提高评估服务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宗楠表示,评估机构应深入到行政事业单位充分了解各单位的工作性质以及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利用特点,结合国家相关要求、根据各单位需求,提出适合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控流程和细节,帮助行政事业单位建立适合自己的国有资产管理控制体系,并在各个环节帮助单位查缺补漏,发现潜在价值,一起做好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潜在价值的发掘工作。
比如,《使用办法》明确了国家设立的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可以利用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实施对外投资,并予以规范。但目前,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积累了大量科技成果,其中不乏有潜力作为无形资产开发应用并带来可观收益的成果。
由于这些无形资产在经济行为实现日通常尚未投入产业化经营,将经济行为实现日附近日期作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通常与实施产业化经营后的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这意味着评估推动资产盘活和保值增值的作用未能顺利发挥,国有无形资产收益也存在流失风险。要在盘活该部分无形资产的同时维护国家利益,宗楠认为,需要在投资收益和风险分配层面构建合理机制,即在考虑相关主体承担风险差异的同时,针对具有不确定性的未来制定不同风险收敛结果下的投资收益分配方案;还需要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服务于上述需求的资产评估报告,支撑上述方案的制定。
“评估机构要从国有资产管理目标出发,针对具体需要调整无形资产评估服务内容。资产评估服务国有资产管理的事项,出发于国有资产管理目标,落脚于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二者逻辑顺序不应倒置。”宗楠说。
他认为,资产评估机构需要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评估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把握国有资产管理需求动态,熟悉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特点,提高评估服务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在此基础上,还应加强评估理论研究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强评估技术与实践的探索性互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风控流程,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评估工作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俞明轩建议,相关部门可适时编写和发布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相关的专家指引等,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评估,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与评估体制。
(责任编辑:吴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