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24﹞40号
各有关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
宫颖等12名注册会计师本人及其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本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不再继续执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注销宫颖等12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非执业会员条件者,可向省注协及各市联谊会申请办理非执业会员相关手续。
附件: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7月26日
附件
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宫 颖 沈 鹏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沈阳分所 邓 喆 李 翔
辽宁中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周栾鑫
辽宁恒晟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孙惠忠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柏杰禛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王 莎
辽宁华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敬军
大连辽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筱荣
辽宁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刘红昶
阜新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于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