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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关于转发中评协《首席评估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8

各资产评估机构:

2014年1月27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席评估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对已经设置首席评估师岗位且首席评估师人选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在2014年8月15日前,按照《办法》第八条规定,向评估协会备案。

二、对没有设置首席评估师岗位或已经设置首席评估师岗位,但首席评估师人选不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应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在2014年8月15日前设置首席评估师岗位、拟定首席评估师人选,并按照《办法》第八条规定,向评估协会备案。

三、备案材料上报要求,加盖机构公章的扫描件。

联系人:李兰萍  电 话:024-23496795

邮 箱:lnpgxh@cas.org.cn

附件:首席评估师管理办法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4年7月21日

附件:首席评估师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