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区各事务所:
为了使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了解《公司法》、《证券法》的修改对行业的影响,中注协决定以“行业法律责任案例”为主题,举办2006年度第二期远程教育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师资及内容
6月22日9:00—12:00,企业破产清算中的法律责任案例;
14:00—17:00,公司、证券相关法律对行业的影响;
6月23日9:00—12:00,公司法修订及其实施若干问题;
14:00—17:00,公司法修订的背景、过程及释义。
培训班由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国务院法制办的有关专家授课。
二、参加人员
沈阳地区每个事务所选派一名业务骨干;
三、培训要求
此次培训课时按16学时计算,请各位学员自带本、笔。
四、地点、联系人
省注协远程教育教室,沈阳市和平北大街166号7楼(原省注协沈阳分会)联系人:李昊,联系电话:22874466。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OO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