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地区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08年度培训计划》的安排,我会定于6月29——7月10日在沈阳举办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会计准则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注册会计师系统掌握会计准则和执业准则,促进“两则”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胜任能力。
二、培训内容
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所涉及的执业准则、会计准则的核心内容。
三、培训对象
每个事务所必须派人参加,其中8名以下注册会计师的师事务所每所选派1人参加;8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的师事务所每所选派2人参加。
四、培训学时
培训班共计11天,88学时(每天为8学时)
五、授课老师
于延琦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
方红星 东财出版社社长;
林英士 辽宁天健大连分所合伙人;
李岩 辽宁天健大连分所部门主任;
付铄 万隆金汇大连分所部门主任。
六、要求
参加培训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七、培训的时间、地点
6月29—7月10日沈阳军区金星宾馆,食宿费每人每天150元
6月28日下午1:00——5:00日报到及领取资料。
省注协联系人:常力、殷琦玮
联系电话:(024)23496701、23496702
宾馆联系电话:(024)62101100、62101200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