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引入中介机构参与保税核查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署加发�z2009�{233号)及《沈阳海关关于引入中介机构参与保税核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沈阳海关对关区内在2009年6月29日前报名的中介机构按相关文件进行备案(备案中介机构名单见附件)。为让参与保税核查工作的中介机构了解海关法律法规,尤其是保税监管相关规定,更有效的完成引入中介机构参与海关保税核查工作,现沈阳海关决定对备案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组织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报名、时间、地点安排:
(一)报名时间:从2009年7月9日至17日。
(二)报名地点:沈阳海关总关一楼大厅(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6号)
(三)培训时间:2009年7月21日至22日两天(如报名人数太多需举办两期,第二期时间顺延)。
(四)培训地点:沈阳海关二楼报告厅。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明确海关引入中介机构参与保税核查的目的和基本要求,明确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和自身定位,以及需要掌握的海关保税监管基本规定,海关保税核查的主要内容等。
三、培训对象
在海关备案通过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能参与企业审计的具体工作人员)。通过沈阳海关审核报备海关总署的中介机构名单将在辽宁省会计师协会网站发布,另到海关各业务现场也可查询。
四、授课内容
(一)海关保税监管业务基础知识。(讲解:魏晓林)
(二)沈阳海关如何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关于《海关引入中介机构参与保税核查操作规程(试行)》,具体 工作思路步骤包括:中介机构报备工作,中介机构培训和保税加工企业宣讲工作,中介机构与保税加工企业对接工作,海关聘请中介机构参与保税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等。(讲解:侯奇志)
(三)海关常规核查方式方法。(讲解:伍京菁)
(四)结合《海关引入中介机构参与保税核查操作规程(试行)》(中介机构参与保税核查基本工作要求),如何做好保税企业审计核查工作。(讲解:李�矗�
(五)聘请试点关区会计师事务所介绍核查保税企业的相关工作体会(讲解:天津德勤会计师事务所)
(六)海关总署加贸司负责此项工作领导讲话,介绍全国引入中介机构参与保税核查工作形势和发展方向。
(七)组织讨论,由省会计师协会协助讨论以下题目:
1、中介机构参与海关保税核查工作收费参考标准;
2、每年年检和培训的程序和内容;
3、审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4、中介机构进行核查之前企业需要上报哪些会计报表或保税进出口相关报表;
5、为了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还应该确定哪些具备海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职业纪律。
五、培训考核、登记:
为了保证海关引入中介机构开展保税核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我们采取网上出题,培训人员自行下载答题,答卷在7月31日前以纸面形式送到沈阳海关410房间(要求必须手填试卷),海关选派专人负责阅卷评分,培训成绩记录在案的形式,对不合格者或没有参与答卷的人员通知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今后不能参加海关聘请的中介机构参与保税核查企业工作。
六、相关费用
(一)报名时每人收取100元培训费(免费提供两顿午餐及教材)
(二)如需住宿报名时可在海关登记,住宿人员免费提供早、晚餐。住宿为标准间(两张床每张床150元,包房间300元)
特此通知
沈阳海关联系人:陈晨 电话:024-2269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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