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区事务所:
根据《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0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的安排,我会定于8月9—12日举办沈阳地区业务骨干参加的审计案例分析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对审计案例分析问题的培训,使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骨干对执业准则、会计准则加深理解、更好地把握以及应用到工作中去。
二、培训内容
注册会计师业务工作中涉及的相关审计案例。
三、培训对象
沈阳地区的事务所必须各派一名业务骨干(10名注师以上的所派三名业务骨干参加)。
四、培训学时
培训班共计4天,32学时(每天为8学时)
五、授课老师
于延琦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
李晓慧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
六、要求
1、参加培训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2、参加培训人员请于8月6日下午1:30—4:30时到沈阳分会报到。
七、培训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培训时间:8月9—12日,
培训地点:沈阳军区金星宾馆二楼会议室,
沈阳分会联系人:张晓燕,
联系电话:22849772。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