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2011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远程教育(视频)培训计划》,我会将于10月10—14日举办2011年度第三期远程教育(视频)培训班。现就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新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二、 培训对象
沈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每所必须选派一名注册会计师参加。
三、要求
注册会计师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10月10—14日(40学时)
培训地点: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6楼远程教育教室(和平区抚顺路64号)。
五、报到时间、地点
10月9日下午1:30—4:30时;在沈阳分会414房间报到(沈河北二经街34号凯旋花园对过)。
联系人:张晓燕、联系电话:22850226。
201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