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4年度培训计划》的安排,我会定于11月3—7日举办第六期事务所股东(合伙人)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更好的了解事务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掌握绩效评价在审计工作中的应用及事务所如何拓展新业务。
二、培训内容
1、事务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绩效评价及案例分析;
3、事务所新业务拓展;
4、情绪管理与阳光心态。
三、培训对象
1、沈阳地区事务所股东合伙人参加,名单见附件
2、除沈阳地区外的其他地区没有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均可参加。
四、培训学时
培训班为40学时(每天8学时)
五、授课老师
李晓慧 中央财经大学;
高 伟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王瑞春 中瑞会计师事务所;
毛宝建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六、报名及要求
1、沈阳地区:10月30日下午1:30—4:30在沈阳分会报到(沈阳市和平区七纬路10号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2、除沈阳外的其他地区:11月2日下午3:30—4:30在金星宾馆报到;
3、参加培训人员报到及培训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七、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11月3日—7日
培训地点:沈阳军区金星宾馆会议中心
宾馆联系电话:024—62101200
沈阳分会联系电话(024)82702332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