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22〕37号
各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规定,现就2021年度全省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一)2022年1月1日前被批准入会的会员均应参加年检。
(二)会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年检的,应向省协会提出暂缓年检申请,经省注协批准后可以暂缓年检。
二、年检时间和要求
2021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依托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采用网上检查方式进行。非执业会员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或微信小程序提交年检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非执业会员年检系统操作手册(附件1),扫描中注协行业系统微信服务号二维码并关注可以进行密码找回(附件2:个人会员密码找回操作手册)和年检提请。
中注协行业系统微信服务号
行业系统小程序
(一)会员应于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登录系统修改、完善基本信息后,在“非执业会员年检提请”中点击“新建提请”按钮,提请年检。具体操作方法见非执业会员年检系统操作手册(附件1)。
(二)省注协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省会员的审核工作。
(三)通过年检的会员,可登录系统查看通过年检二维码。
三、年检内容
非执业会员年检的具体内容为:
(一)是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
(二)交纳会费情况;
(三)是否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一)会员继续教育情况,以2021年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记录为主要依据,由省注协统一录入年检系统。
(二) 2021年度会员会费暂不收取。
(三)联系电话:024-23496716
附件:
1.非执业会员年检系统操作手册
2.个人会员密码找回操作手册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