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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二○一一年年度审计报告信息(第一期)

发布时间:2012-02-14

2011年正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纲举目张,制度建设红红火火,事务所转制有条不紊。但2011年也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弱冠之年,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欧债危机逐渐加剧等重大因素的影响下中国股市一蹶不振,加之年内接连不断的IPO造假丑闻,更是让中国股市雪上加霜。我们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高度重视2011年年报审计工作,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和职业怀疑态度,充分关注年报审计中的重大风险领域以及疑难特殊事项。同时,应及时向中注协和北京注协报告变更报备工作。

日前,上市公司已公告的年报中,发现北京地区个别会计师事务所仍沿用旧版审计准则编写审计报告。为此,北京注协再次提请事务所遵循新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再次检查本所出具审计报告时是否根据新审计准则表述方式进行更新。

截至2012年1月31日,沪、深两市共有15家上市公司公告了年报。其中,沪市上市公司7家,深市主板2家,深市中小企业板4家,深市创业板2家。从审计意见类型看,2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余13家均为标准审计报告。

在这15份年报中,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为6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年度审计报告(详见附表),占该月沪深两市已公告数量的40.00%。其中,沪市上市公司3家,深市中小企业板1家,深市创业板2家;从审计意见类型看,标准审计报告5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份。6家上市公司均未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附件: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审计报告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