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香港证监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对簿公堂,要求安永交出内地民企标准水务四年前在港申请上市时的文件底稿。这预示着,在中美会计审计跨境监管谈判还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敏感而胶着的时刻,针对在境外上市的中资企业审计文件的纠纷又波及到了香港。
香港会计界对于香港证监会起诉安永感到震惊。有行业人士指出,内地应当协助香港监管当局调查有关情况。
前香港证监会副主席吴伟骢则认为,香港证监会就此案件提出诉讼,即使不能追究安永的责任,也可以对保荐人及审计师等中介机构起到警示作用。
对此,笔者建议,应加速推进跨境审计监管合作协调,特别是中美跨境监管合作取得突破。如果跨境监管问题得不到解决,中国企业境外上市融资、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都会受到影响。
事实上,跨境审计监管纷争的核心是会计信息质量与披露问题,以及这些问题背后所显示的监管主权问题。
最近两年,在美上市的中国概念股由于会计信息质量问题,被美国做空机构及部分投资者质疑。由此,在美上市的中资企业及其审计机构都受到了美国证监会(SEC)及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广泛关注。SEC同时要求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涉事上市公司的审计文件工作底稿。但中国法律规定,境外上市企业及其中介机构在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时,不得将审计底稿携带、寄运至境外,或通过信息技术等任何手段传递给境外机构或者个人。
笔者认为,首先要明确两点:SEC及PCAOB要求检查中国公司及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主张,合情但存在监管法规的冲突;同时,中国主张监管主权,合理合法。
显而易见,允许一国进入另一国来检查,面子上是不好看。但从客观上来说,还是自己存在问题,部分中概股会计造假事件确实影响了中国上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形象。
从另一方面说,现在中国主张监管主权,是因为我们的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了持续的国际趋同;是因为我们的监管也得到了国际认可,欧盟就认可中国的审计监管;是因为我们有能力、有信心做好自己国内的事情。
但现在的困局是,如何解决跨境监管的协作。相较于中美会计纷争,中国与香港之间的监管协作会更加容易达成。因为在此前,中国大陆与香港地区已经就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趋同与等效达成认可。
事实上,财政部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已经商定于今年上半年对部分内地在港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开展专项检查。这将在境内外产生重要的示范效应。
解决好与香港的监管协调问题后,应该能够帮助破解中美跨境监管的难题。此前,财政部、证监会已经就中美跨境监管的问题上报国务院。有评论称中美将以联合检查的形式,开展监管协调。但主动权应在中方。
笔者相信,这个问题在2013年一定会有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