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2日,中注协在北京召开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核查工作布置会。会议传达了中注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毓圭同志对核查工作的批示要求,部署了2013年综合评价信息核查工作,并就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主要内容、现场核查程序与方法、核查工作底稿编制、核查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培训。中注协副秘书长董新钢出席会议并作动员。
会议指出,两年多来,在财政部领导的亲自指挥、全程参与下,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了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成为政治活动与业务活动有机结合的样板,成为引领行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机制,得到了中央领导及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今后,要将综合评价工作作为推动行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作为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的常规性工作予以推进,实现常态化、常规化和机制化。
会议强调,综合评价信息核查是保证综合评价结果的重要前提,要深刻认识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充分理解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内涵、口径和标准,通过严格的信息核查,及时发现信息填列中存在的问题,纠正错漏,确保填列信息的准确、真实和完整。
会议要求,一是把好核查前、核查中、核查后三个环节,确保核查工作取得实效。核查前,要认真分析事务所可能存在的错漏,针对性地制定核查计划。核查中,要合理分工,科学安排,保证核查工作的有序进行。核查后,核查组组长要负责核查结果的跟踪落实,确保核查出的问题逐一得到解决。二是突出重点,严格口径。要重点核查变化较大的事务所和项目,据实取证,确保前百家信息公平公正、真实可靠。三是用心核查、做好总结。要收集、整理、汇总事务所对综合评价信息核查工作及指标设计的建议和意见,为即将启动的综合评价系统完善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为行业建设献计献策。四是严格纪律、树立形象。中注协专门印发了《关于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核查工作廉政规定的公告》,就核查廉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核查组长要将廉政要求及保密责任等告知被核查事务所,要将《廉政公告》张贴在被核查事务所醒目位置,接受监督。核查人员要严守核查纪律,自觉维护协会形象和被核查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如发现违规行为,中注协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会上,164名核查人员分成18个核查组,在核查组长的带领下,就综合评价指标内容、核查工作程序、事务所易错指标的核查、现场核查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等进行了认真讨论,制定了各小组的核查工作计划,明确了核查人员分工,并签署了核查人员承诺书。会后,18个核查组陆续分赴全国20个省区市,对112家会计师事务所展开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