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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王宏:关于会计与财政的初步思考

发布时间:2015-01-26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心系会计为会计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党中央、国务院和党的几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会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光辉论断。

毛泽东同志在1934年全国工农代表大会上作题为《我们的经济政策》的报告,强调“节省每一个铜板,为着战争和革命事业,为着我们的经济建设,是我们的会计制度的原则”。

邓小平同志在1979年11月作《高级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讲话,强调“要抓紧培养、选拔专业人才,才能搞好四个现代化。在学校里面,应该有教授……在科学研究机构,应该有研究员……在企业里面,应该有高级工程师、工程师,总会计师会计师等职称……我们就是要建立这样一套制度,使那些有专业知识的、年富力强的人,被选拔到能够发挥他们才干的工作岗位上来”。

江泽民同志在1999年6月于青岛召开的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上发表讲话,强调“要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真实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胡锦涛同志在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报告中强调,“要统筹推进会计师等领党建工作”。他还于2011年3月签署命令,发布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财务条例》,对军队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等作出规范。

习近平同志亲自深入会计师事务所视察调研,详细询问事务所员工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对会计师行业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他强调,会计师行业要结合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落实诚承诺,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发挥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作用。

在国家“十二五”规划进入收官之年、全面谋划“十三五”时期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时刻,学习、重温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会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加感受到沉甸甸的历史责任,更加坚定了做好会计工作的决心和信念。

二、正确认识会计与财政的关系事关会计事业和财政事业的发展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会计是财政工作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正确认识和处理会计与财政的关系,对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会计制度、促进财政会计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会计与财政的关系是法定关系。1985年颁布的《会计法》、1993年颁布的《注册会计师法》、1990年颁布的《总会计师条例》、2000年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既确立了会计工作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又明确了会计工作与财政工作的基本关系,即: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000余部法律和行政法规,财税领域的法律法规更是屈指可数,会计工作以两部法律、两部行政法规居于其中,在财政法律体系中奠定了预算、税政、会计“三架马车”的基本格局,这是财政部门的光荣,更是财政部门的责任。

第二,会计与财政的关系是必然关系。放眼全球,由财政直接管理会计工作或间接施加重要影响较为普遍,其内在的逻辑性、必然性在于:财政工作直接配置公共资金和公共资源,直接关系公共利益和公众利益,而会计工作直接影响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共利益和公众利益,将会计工作置于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之下,有利于公共政策的协调统一和有效实施。从大的方面讲,会计包括财务会计(生成会计信息)、管理会计(利用会计信息)和鉴证会计(审计会计信息)。会计工作的本质是生成信息、利用信息和鉴证信息,支持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监管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科学理性作出投资决策、信贷决策、管理决策和宏观调控决策。由此可见,会计的职能作用与财政工作“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作用高度契合,公共性、公众性和公益性推动财政管理会计工作成为必然选择。

第三,会计与财政的关系是互促关系。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财政、会计发展具有正相关关系,会计师与律师、医师并列广受尊重的三大专业服务职业。回顾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年来我国财政、会计的发展历程,财政引领并促进会计发展、会计服务并促进财政发展同样是一条客观规律。经济、财政、税制改革直接催生了会计模式的转换、会计审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会计人才评价体系的完善;与此同时,市场经济会计模式的确立、与国际趋同等效的会计审计准则体系的建成、管理会计的兴起、政府会计的孕育、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探索、会计领军人才工程的实施,又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添砖加瓦、铺路奠基。特别是从最近两年的实践看,无论是地方政府债务的规范管理,还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大力推广;无论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试点试编,还是政府购买服务的纵深发展;无论是“营改增”的深化扩围,还是预算绩效评价的健全完善,都离不开会计工作的基础保障和专业支持。因此,财政兴则会计兴,会计兴也必将助推财政兴。

三、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加快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现代会计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明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和要义,即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楼继伟同志进一步指出,要以改进预算管理、完善税收制度、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为重点,建立统一完整、法制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财税制度保障。

建立现代预算制度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会计制度。现代预算制度的各项核心内容,包括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迫切需要从会计角度夯实四大基础:一是标准基础。比如,没有政府会计准则和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支撑,预算编制难以做到科学完整,预算执行难以做到规范有效,预算信息难以做到公开透明。二是信息基础。比如,基层预算单位的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及时,财政年度预算控制、预算编制、执行与绩效评价的基础就很难经得起推敲。三是监管基础。会计监管涉及预算、税收、资产、财务的方方面面,如果会计监管失之于散、失之于粗、失之于宽,严肃财经纪律、严格监督问责将难以落到实处。四是人才基础。在一定意义上讲,财政工作者都是各级政府的“会计”和“出纳”,没有一支政治素质强、专业能力精、工作作风实的财会管理干部队伍,现代预算制度将举步维艰。

建立现代税收制度体系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会计制度。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各项重要内容,包括推进增值税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加快资源税改革、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等,迫切要求会计工作提供以下支撑:一是技术支撑。比如,扩大营改增的实施范围,要求继续完善营改增的会计处理,相应增设、调整会计明细科目。二是鉴证支撑。比如,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既相互联系,又适度分离,对于大量存在的纳税调整事项,要求注册会计师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实施涉税鉴证,确保合法合规、应税尽税。三是服务支撑。税务咨询服务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传统核心业务。由于以家庭为对象征收个人所得税涉及收入、支出、费用等多方面数据的合并、抵消、减免、扣除等,而且涉及就业、医疗、社保等诸多法律、政策、制度的衔接,往往需要注册会计师作为税收、理财顾问提供专业服务。

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会计制度。理顺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合理划分中央事权、地方事权和共同事权,同样与会计工作息息相关。比如,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不仅定性(如税种的性质等),而且定量(如预测的税额等),这就与预算、税收、会计信息质量和涉税鉴证质量直接相关,特别是涉及共同事权和共同支出责任的,“算账”工作可能更为复杂,会计的基础支持作用也更加凸显。

四、构建现代会计制度重在厘清边界完善法制突出重点抓好队伍

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余蔚平同志提出要加快建立现代会计制度。笔者认为,构建现代会计制度应厘清边界、完善法制、突出重点、抓好队伍,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厘清边界。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是法律的规定、历史的必然,但是财政部门如何管好会计工作值得认真总结和思考,关键是顺时应势、精准定位、科学施策。当前的时势,浓缩为一句话,就是简政放权,把该管的事管好。何谓该管,就是市场失灵,必须由政府出手管,而且政府有能力、有效率管住管好。按照这个思路,会计管理工作确有必要作适当改进和优化。比如,个别市场准入门槛低、管理级次低的行政审批事项,可以考虑相机调整。又如,其他有的工作,财政部门予以引导、推动是完全正确、十分必要的,但1000家企业可能有1000种各具特色的具体管理模式和方法,应当着眼宏观指导、政策支持和平台搭建,更多发挥社团组织牵线搭桥的积极作用。

二是完善法制。会计工作有两部法律、两部行政法规的法制保障,这在我国的专业服务领域是不多见的,值得珍惜。同时,随着“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也存在法律法规亟需修订完善的动力与压力(近15年来尚未作修订)。应当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统筹推进修法工作,在政策预期、风险评估风险排序的基础上,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推动1-2部法律法规完成修订。

三是突出重点。综观世界主要经济体管理会计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一般聚焦三大领域:其一,制定会计审计规则。即使是直接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国际鉴证准则的国家,也在本国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并对贯彻实施提出细化要求。换言之,技术标准可以国际化,但贯彻执行必须本土化,且日益呈现出会计审计准则制定权由民间组织回归政府机构的趋势(出于独立性的考虑)。其二,狠抓会计秩序监管。会计监管的核心是市场主体的会计信息质量和审计质量,且体现出政府重在监管大企业、大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组织主要监管中小企业、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鲜明特点。同时,十分注重遵循经济规律和管理规律,维护会计监管的统一性、协调性和适度性。相比之下,我国存在多维度割裂会计监管、加剧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的现象,这种监管权责配置失衡、监管失败无人担责的状况令人堪忧。其三,支持会计服务扩大出口。在近年来我国参与的10余个自贸区双边谈判中,以注册会计师行业为重点的会计服务市场开放均是磋商谈判的重要议题。会计是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一个国家的开放度和国际竞争力。应当切实加大对我国会计行业“走出去”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会计行业协同实体经济“走出去”。

四是抓好队伍。会计工作的职责、任务和希望系于一大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人才队伍。随着会计领军人才工程和特殊支持计划的深入实施,以政府支持为引导、市场需求为动力、用人单位为主体、发挥各方面积极作用的会计人才培养机制日趋完善。下一步,应当继续发挥好政府扶持的杠杆作用和市场机制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抓好人才资源的考核评价、合理配置和激励约束,让各个层次的会计人才职业有规划、奋斗有目标、晋升有希望,以会计人才的万马奔腾、奋勇争先促进财政、会计事业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