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2日,中注协发布上市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六期),全文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总体情况
3月3日—3月9日,23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共为60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1),其中,沪市主板21家,深市主板11家,中小企业板15家,创业板13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58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2家上市公司(黑化股份、*ST广夏)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3月9日,36家事务所共为237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2),其中,沪市主板80家,深市主板38家,中小企业板72家,创业板47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231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6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月3日—3月9日,17家事务所共为29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3),其中,沪市主板19家,深市主板10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27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1家上市公司(桂冠电力)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家上市公司(柳化股份)被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3月9日,31家事务所为111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4),其中,沪市主板75家,深市主板35家,中小企业板1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108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2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3月3日—3月9日,4家事务所共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4份(详见附表5),其中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份,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份。
截至3月9日,7家事务所共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9份,其中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6份,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份。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原因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1.黑化股份(立信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黑化股份2014年度净利润为-30,779.43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76,602.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9.61%。上述情况表明可能导致对黑化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2.*ST广夏(希格玛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截至2014年12月31日,*ST广夏累计亏损156,465.49万元,生产经营压力较大,*ST广夏的第一大股东对*ST广夏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在进行中,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桂冠电力(天职国际事务所审计)。桂冠电力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广西分公司、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大唐集团广西聚源电力有限公司在人员、机构方面未实现相互独立,且存在业务同质性。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三)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柳化股份(大信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认为柳化股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2014年度,柳化股份与控股股东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等附属企业,累计发生资金支付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06,195.10万元。柳化股份未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规定,对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财务报告未予以及时披露,内部监督无效,上述缺陷表明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运行失效。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注册会计师认为上述重大缺陷使柳化股份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三、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变更总体情况
截至2015年3月9日,共有35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信息,共涉及上市公司148家(详见附表6-1)。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18家,仅前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28家,仅后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2家。从事务所报备的变更原因看,有43家是因前任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年限较长或聘期届满,有24家是因客户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15年3月9日,共有22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信息,共涉及上市公司56家(详见附表6-2)。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37家,仅前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3家,仅后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6家。
附表:
附表1:上市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简要情况明细表.pdf
附表2: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汇总表.pdf
附表3:上市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简要情况明细表.pdf
附表4: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