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一次联席会议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就如何修订公允价值会计准则达成了临时性决议。
为了在2011年6月前完成会计准则趋同的绝大部分工作,上述两大会计组织在2009年建立了每月会晤机制(详见“IASB和FASB 拟建月晤机制推动准则趋同”),通过面商或视频会议的方式来解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GAAP)趋同过程中的棘手问题。在FASB和IASB处理的趋同问题中,各方对于公允价值和市值计价会计(mark-to-market)的分歧是最大的,特别是两大会计组织迫于政治压力不得不修订相应准则以应对金融危机(详见“会计准则制定者受迫政治压力夹缝求生”),这使得情况变得更为复杂。2010年2月,FASB和 IASB达成一致,暂时决定以“脱手价格”(exit price)作为公允价值的计价基础(详见“FASB和IASB对公允价值做出暂时界定”)。
在此次会议上,FASB和IASB暂时决定,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应考虑市场参与者频繁、充分地使用该项资产的情况。与此同时,FASB和 IASB还暂时决定,当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并没有频繁、充分地使用一项非金融资产时,该企业无需将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分离,形成两套公允价值计量类别。
FASB和IASB要求当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并没有频繁、充分地使用非金融资产,而此项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又是建立在资产被频繁、充分使用的基础之上时,企业应对外披露该项资产的相关信息。
此外,FASB和IASB暂时决定,单项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目的在于确定该项资产独立的销售价格,而不是作为一组资产或一项交易的组成部分的销售价格。然而,当一项资产是作为一组资产的组成部分而被频繁、充分地使用时,该项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则假定销售价格是市场参与者拥有或可得的“互补性资产”(complementary assets)和“互补性负债”。互补性负债包括营运资本,但不包括金融负债。
与此同时,FASB和IASB也在会上探讨了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计量,这也是双方争议最大的一个议题,银行业一直呼吁放松对于非流动性市场中的资产定价的监管规定,尤其是像“房产抵押贷款证券”(mortgage-backes securities)这类在金融危机期间难以出售的资产。
FASB和IASB暂时确定了“频繁和充分”(highest and best)以及“仅与非金融资产相关、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无关的定价前提(valuation premise)”等两项概念。此外,两大会计组织还暂时描述了定价校正(valuation adjustments)的情形,即在计量当日的市场条件下,市场参与者将会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定价进行校正,同理,企业在使用定价技术时,也可能需要进行定价校正。关于定价校正可参阅IASB专家咨询小组所撰写的题为《不再活跃市场中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
FASB和IASB计划在将来的会晤中就“投资组合中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否是应该考虑抵消包括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在内的风险头寸(risk postions)”展开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