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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会计师可参与政府项目立项时可行性评估

发布时间:2010-07-14

        近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了《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报告》列出部分政府部门资金使用不当甚至违规、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地方资金管理分散等诸多问题。

  “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目前主要还是采取政府审计而非民间审计。毕竟,考虑到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关系,民间审计如注册会计师审计等存在盈利需求,如果设计激励机制,将收益与查出问题的多少进行挂钩,这对被审计对象而言又有失公平。”有业内人士这样认为。

  然而,选择政府审计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由于政府会不惜一切代价查出问题,所以政府的绩效审计被认为是最昂贵的审计活动。

  如果把将审计关口前移,实施事前审计,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这时候“审计”在某种程度上就成了一种相关部门的“卸责手段”,规避了诉讼的风险,也损害了审计的独立性;如果项目已经结束,再来进行期终审计,损害已经造成,于事无补。

  对此,上述业内人士认为,审计机关可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审计,审计机关人员不足时,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人员参与,但是以政府审计人员为主,并由政府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目前,我国已经在一些重大投资项目中采取期中审计。如果能够将此制度化,项目实施效果将会更理想。”不过,审计只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一个方面。

  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会计系主任陈宋生认为,从项目管理方面来讲,如果在资金使用之前能够对所有立项项目实施可行性评估,就能够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使用的效率。

  《报告》指出财政资金使用存在这样的问题:2009年,发改委向尚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的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城市轨道交通试验线等2个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或征地手续的无锡国家大型涡轮叶片研发和检测中心等3个项目、未完成评估论证的兰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工程等下达投资计划共计6.37亿元。截至2010年3月,上述项目均未开工建设,资金全部闲置。

  这显然就是没有经过严格可行性评估的典型案例。在这些高达6.37亿元的投资项目中,当部分项目尚未取得相关部门设计批复或审批意见时,项目资金已经到位,结果就造成财政资金全部闲置。

  也许美国的做法值得借鉴。按照美国惯例,动用财政资金的重要项目都要在立项时开展尽职调查、可行性评估以及投资价值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送相关部门审批。

  对此,陈宋生认为,我国政府部门在做出重大经济决策之前,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论证是非常必要的。“将相关的可行性评估报告连同项目意见书报送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审批,而且在审批过程中,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聘请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的专业人士对项目进行相关研究来决定其审批意见。”如果说央企和民营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引入注册会计师参与企业投资项目的前期论证有助于减少项目风险,帮助企业把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那么作为政府部门来讲,更应该通过对项目的前期评估,为其做出科学的决策提供一个制度化的平台,实现对财政资金、社会资源的合理、高效的利用。

  不过,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则更加强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的重要性。

  “由于中、美两国在体制上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就某个具体项目的立项而言,还需要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在内部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制度来确保项目立项的科学性以及资金拨付的及时性。”

来源:中国会计报 作者:罗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