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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十二五”会计改革:集全体智慧 聚行业合力

发布时间:2011-03-03

    目前,财政部正就《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纲要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纲要征求意见稿》对“十一五”时期会计工作取得的成就予以了回顾,对“十二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十二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具体明确了“十二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与政策措施,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会计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有效实施。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对诸多风险挑战。在这期间,根据《国家财政“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对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全面提高会计管理水平,努力开创会计视野的新局面,推动会计事业的健康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杨敏日前表示,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作为国家“十二五”规划和财政“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需要集全体智慧,聚行业合力。她同时强调,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时期的开局之年,精心谋划好2011年的会计管理工作,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那么,“十二五”期间,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前景如何,能否达到其预期的目标?其过程能否一帆风顺,面临哪些困难?相关人员又要做出哪些努力?我们且看看业界专家和业内相关人士的意见。

会计信息质量仍是会计改革重点
  目前,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会计信息质量,我国也是如此。会计信息失真所带来的经济后果和社会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它将引起投资决策失误和社会经济资源的无效配置,使交易费用越来越高昂,最终导致交易的停顿,乃至企破产,银行倒闭,人员失业,物资短缺,物价飞涨,使整个社会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之中。
财政部2010年11月11日对外公布了2009年全国开展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其中,财政部组织专员办共对78户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和40多家证券资格事务所及有关分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重点检查,共发现各类违规问题金额719亿元,查补税款6.2亿元。
对于整体检查的结果,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企业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不到位、息披露不充分等等。可见,目前我国不少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不容乐观,会计信息造假、隐瞒,种种舞弊手段层出不穷,不但影响了投资人的信心,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有关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纲要意见稿》提出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修订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持续提升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执行力和实施效果。二是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推动内控规范有效贯彻实施。三是逐步建立以会计信息化为基础的企业综合报告统一平台,全面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
对此,业界专家呼吁,今后应该构建、落实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统一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要针对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准则解释。在内控建设方面,要利用多种渠道和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的企业内控规范培训,重点抓好对单位负责人的培训,并将内控规范培训纳入会计等专业人员的评价和后续教育内容。在会计信息化建设方面,尽快建立会计信息控制系统,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尤其是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对会计信息的披露手段均产生了深刻地影响。利用信息技术披露会计信息,不仅可以有效地提高会计信息传递的速度和效率,降低会计信息披露成本,同时,也对会计信息的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如电子信息是否可完全替代纸质信息、电子信息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以及电子信息产生的真实性和披露的安全性等,这些都对推动会计信息系统的健康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会计法制
会计立法需不断加以完善

    《纲要意见稿》也特别强调需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会计管理工作法制化水平,不断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强化会计执法检查、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
实际上,会计法治化的艰难历程,在不断的探索和创新中,我国的会计立法走过了20多年的风雨历程,对于指导我国的会计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在诸多方面也存在着严重不足,还需要不断的完善。
业界专家建议,加快会计的法制进程,要尽快修订《注册会计师法》、《总会计师条例》、《会计法》等会计法律法规,强化会计监督,会同全国人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会计法》执法大检查等。
    在法制过程中,相关专家表示,制度法规的设计要避免形式主义,恰当地处理原则与规则的关系。应当承认,从总体上说,美国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基本制度与法规是最发达健全的,但也出现了严重失灵现象。一个重要原因是原来设计的监管机制可能流于形式,没发挥既定的作用。此外,相关经济实体都在借政府机关重形式轻实质的弊端,打政策的擦边球,钻政策的空子。这两点,若不加防止,再完善的制度和法规均可能失效。所以,我们应根据自己的国情,建立一套适合自己的会计法律法规。
具体细节方面,对于《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注册会计师刘先生认为,首先,要把制定法律的目的搞清楚。“主要应当是监管与保护,不说只注重保护,起码要监管与保护并重。在保护方面,一是要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不受侵犯,并在与其他法律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尽可能扩大法定业务;二是制定明确的诉讼时效。同时应结合最高法的有关注册会计师的司法解释,将相应保护条款写进去。”
刘先生说,其次,法律应该明确规范会计事务所的设立形式及其权利和义务。“目前国际上会计师事务所基本四种形式:有限责任、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有限责任合伙)、个人。对于这四种形式,应该从我国事务所组织形式的理想结构考虑出发,充分估计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阶段及法律环境、合伙文化的发展程度、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程度等因素的影响,通过具体法律加以规定,各种事务所组织形式的设立条件要加以明确。”刘先生说。
    网友王先生则表示,“各种事务所组织形式的设立条件都应该在法律中统一规定,防止乱设行政许可,千万不要把条件和登记程序留给什么实施细则。”
再次,《注册会计师法》应该对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加以有效的引导,规避恶意低价竞争,同时,对中小事务所实行法律保护。“应该对不同规模和形式的事务所进行业务划分,制定行之有效的标准,划分规模和业务范围。”刘先生表示。网友王先生认为,要对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进行规范,“不允许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一般会计服务,把这些活留给别人干,注册会计师应好好地做审计。”
此外,刘先生还建议,《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应对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作出规定,细化区分事务所、事务所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有必要明确执业准则的法律地位,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应当作出一些禁止性规定。
网友“SEEYESTODAY”则强调,《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要和《会计法》修改等结合起来,制订会计监管条例和加强对违反《会计法》所造成后果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对于《会计法》的修订,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的赵先生认为,现行《会计法》的立法思路不统一,即在各个部分体现了不同的立法思路。这使现行《会计法》给人以立法思路较为混乱的印象。“《会计法》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确立一个基本的立法思路对《会计法》未来的修订是必要的。”他认为,《会计法》的修订,一要优化整体结构。如增加“政府机关会计核算”、“政府理财规范”等。二要加强可操作性。现行《会计法》对会计处理、核算、披露及会计工作的内部控制、社会监督、国家监督等方面还规定得比较笼统,需要进一步充实。在修订现行《会计法》时,应增加一些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使各项会计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就法律责任而言,赵先生还建议,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仍须落实,完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适当缩小相关处罚的弹性。
    对于《总会计师条例》的修订,赵先生表示,《会计法》第36条规定,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产权制度、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总会计师条例》已不适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新要求,需要对《总会计师条 例》进行修订,从法律上明确总会计师的地位和职能,确定总会计师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赵先生建议,总会计师应当通过股东选举进入企业董事会,并直接对董事长负责;总会计师同时是企业执行层一员,在目前国内企业普遍采用的组织架构下,应至少兼任常务副总,其地位应仅次于总经理,其待遇(薪酬、激励措施等)则应与总经理基本持平。此外,彻底厘清“总会计师”、“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之间的关系,明确“财务负责人”是企业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及其相关领域的最后决策人,拥有最高决策权,但不能将其定位于“由股东委派并代表股东对企业进行监督”。

注会行业
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体系

       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不可忽视。《纲要意见稿》指出,需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构建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和一体化管理、拓宽注册会计师执业领域、加大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和行业监管。由此看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系建设已被提上日程。
事实上,近些年来,经过相关部门的整治,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已经取得明显进步,但是仍旧存在不少问题,像低价竞争依然存在、审计单位与被审计单位相互勾结的问题时有发生等。网友sizhijie01说:“个人感觉审计行业的收费市场应加强管理,逐步改善低收费的现状,对事物所的选聘采用招投标。”
对此,专家呼吁,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必须改善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规范收费标准,减少行业恶意竞争;推动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协调发展,确保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和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区域布局合理。
对此,相关部门将给予大力支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毓圭表示,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是行业安身立命的根本,我们要常抓不懈。2011年,中注协将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加大事前事中监管力度,使行业执业质量检查成为对事务所的全面综合检查和系统评价。
更多网友建议,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系,要从事务所的设立形式上进行改革,取消会计师事务所的有限责任形式。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中有限责任占70%,合伙占30%。网友yjcpa说:“只应有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个人,坚决赞成取消有限责任,在目前有限责任下,所谓做强做大,好多仍是共打一把伞而已,并未实质整合,合伙制有利于在制度上改变这一状况。”网友“SEEYESTO-DAY”说:“取消有限责任制,允许其他三种形式,既加强了从业人员的责任感,又不致降低从业人员违法成本,取消注册会计师对事务所的人身依附,还原其独立性,加强对其执业质量的监督与检查处罚,从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的质量监督转移到由专门高素质专业人员对其监督,执业准则或者同业规则明确订立违反准则的处罚标准和程序.设立一个强大的高素质的惩戒机构。”网友wxhscabsq也建议,扩大有限责任合伙,禁止有限责任,保留合伙,减少个人。“注册会计师是一个知识密集型的、承担一定社会责任,具有一定风险的行业,个人会计师事务所无论从哪方面讲都有些欠缺,应减少之。但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拥有众多的中小企业,其会计基础薄弱,业务简单,经济承受能力较弱,所以应该保留适当数量的个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只在其出资额度内承当责任,而在我国成立一家有限责任会计师事物所的门槛很低,从而减少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不利于本行业的发展,应禁止。”他说。

政府会计
政府和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呼声渐高

    近年来,有关政府会计准则出台呼声渐高。有不少学者担心,我国地方政府过度负债,处于失控状态,著名经济学家张曙光甚至用债务黑洞一词来描述。他认为,目前存在引发大规模的政府债务危机的风险,其不确定性正在增加。
而这些地方政府资产、负债等相关财务状况信息,由于我国目前还尚未建立财务会计系统,也没有政府会计准则,公众也就无从知晓。
对此,《纲要意见稿》提出,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借鉴国际经验和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做法,建立健全以满足政府财务管理和财务信息需求为目标、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包括基本准则、若干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在内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创新政府管理制度和方式,不断提高公共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天职国际董事长陈永宏分析称,会计准则是通用的商业语言,政府会计准则可以为中国政府在世界取得更加透明的形象。“最起码要做到规范、透明和统一的信息披露”。陈永宏如此建议。而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也是为了政府和部门预算更加透明的前提。
    目前,国际上以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法国、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在政府会计方面已经采用了先进的会计核算方法,中国与之相比,政府会计改革显得非常迫切,建立在会计信息为基础的政府经营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事业单位会计改革,也存在同样的呼声。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与其他会计主体提供的信息间缺乏可比性,为事业单位的管理者、投资者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应逐步推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改革,以完善和提高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水平和核算质量。
    《纲要意见稿》提出,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发布实施医院、高校会计制度,同时逐步推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促进事业单位资产、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同时,借鉴国际经验和医院、高校会计改革成果,结合广大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全面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整合事业单位行业会计制度。
目前,我国大多数事业单位都遵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同时,医院、高校、测绘、科研等多个行业还有专门的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方式,而部分行业会计制度则不同程度地采用了权责发生制。
    业内人士建议,事业单位进行会计制度改革,首先要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虽然改革进程会受到很大阻力,但是这一改革方向不应有任何妥协。

▲ 本报短评
“十二五”会计改革:满怀期待 满肩责任

    会计改革势在必行。《纲要意见稿》指出,目前,我国会计改革既面临机遇,又面临挑战。从国际上来说,G20峰会推动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逐渐增强,有利于我国实现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的目标;从国内来说,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要问题要求进一步推动会计的改革。
    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和财政管理的基础。一个单位的所有经济活动需要通过会计工作进行记录和反映。所以,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十分重要,有利于维护济秩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实现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等。财政部的《纲要意见稿》为描绘了未来五年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宏伟蓝图,这不仅让我们对会计工作的未来充满期待,也让会计改革者和从业人员感受到了沉甸甸的责任。

 

来源:财会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