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正在进入高潮。与此同时,业界一直关注的老问题:上市公司对审计事务所“炒鱿鱼”现象也再次抬头。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第四期2014年年报审计快报显示,截至2015年2月15日,共有32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信息,共涉及上市公司145家。更换事务所的原因,除部分事务所聘期届满、客户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说辞外,还有一些原因则语焉不详。
业内人士指出,上市公司根据情况更换审计事务所属于正常行为,但在年报审计的敏感关口对事务所“炒鱿鱼”,个中详情却值得玩味。
145家上市公司更换审计
根据中注协披露的数据,截至2月15日,共有145家上市公司更换了年报审计事务所。
从事务所报备的变更原因看,有40家是因前任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年限较长或聘期届满,有24家是因客户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另还有一些公司是因为选择低价事务所、客户单方面更换,另有部分是原因不详。
比如长亮科技(300348)曾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但在2014年8月公司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于换审原因,两家事务所的说辞不同。大华称长亮科技单方面更换事务所且并未通知前任,换审原因不清楚。致同则表示换审原因是前任服务期限满5年。
再如世纪游轮(002558)项目,前任天健事务所称换审原因是客户审计风险较大,接手的瑞华事务所称前任合同期满;*ST国恒的前任事务所中兴财光华称,换审原因是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前任对客户201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事务所对丢失的凤凰传媒(601928)项目,报备原因是客户选择低价事务所。
但据记者了解,关于服务期限满5年必须更换事务所的规定,是针对央企的,民营企业并不存在这一情况。上交所资本市场研究中心针对上市公司换审情况做的专门研究也指出,事务所服务年限过长、合同期满等换审原因并不是更换事务所的必然条件。
事实上,一些上市公司在披露换审原因时随意性较大,针对性不强,致使外界很难从披露的内容中得悉换审的真正原因才是值得注意的问题。而由此给事务所、注会可能带来的审计风险更值得注意。因此,在年报审计快报中,中注协表示,已针对短期内频繁变更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可能存在的风险,向部分新近承接相关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发函,提示审计风险。
频繁换审背后或暗藏风险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虽然更换事务所比较敏感,但只要程序正当,理由充分,外界似乎也无权对此过于置喙。但若上市公司频繁更换审计机构,并成为家常便饭则就值得注意了。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其中以长春经开(600215)最为典型。从1999年9月上市至今,长春经开已经用了至少7家会计师事务所,最长的为5年,最短的只聘用了一年。
北京一家具有证券资格事务所的合伙人指出,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目的不外乎两种,一是为了降低审计费用,二是为了获得更满意的审计意见。比如一些上市公司因业绩糟糕面临退市或ST风险时,便可能寻求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从而为盈余操纵大开绿灯。在目前上市公司对有资格事务所选择较为充足的背景下,如果双方不能在收费或审计意见方面达成一致,,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则在所难免。
一份统计显示,2009年共有125家上市公司更换了事务所,平均审计费用由74万元降到68万元,另有11家公司的审计意见“有所改善”。不知是否巧合,*ST思达、ST松江、*ST三农、ST新太等一批存在退市风险急于摘帽的公司,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后,审计意见类型均由上一年的“非标”意见变成标准无保留意见。在业绩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只有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才能顺利避免退市或摘帽。
事实上,上市公司为了得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审计意见,有时会以更换审计机构来实现。其原因在于,如果事务所要出具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上市公司对此无法接受,当这种矛盾极端激化无法调和时,上市公司就有可能采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方式,以得到其希望得到的审计报告。
上述合伙人表示,投资者在阅读年报时,要注意上市公司是否更换了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年报“重大事项”部分,对此有详细说明。他提醒,在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更换理由不充分之时,投资者需要高度警惕。如果一家公司在更换事务所后,盈利有明显的快速提升,那很可能存在公司虚增利润、粉饰盈利的可能性。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李晓慧教授则表示,上市公司更换事务所和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虚假信息成因复杂,不能简单归到一起。一方面,上市公司在审计前的关键时刻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可能跟审计意见有关;但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实力雄厚的事务所会权衡利弊,主动炒掉上市公司,对高风险的上市公司说“不”。“这表明上市公司和审计机构间的博弈将更加激烈。”她表示。
专家建议加大管控惩处力度
对于上市公司频繁更换审计机构的情况以及年报审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一直高度关注。
中注协有关负责人认为,短期内频繁变更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通常面临着较为复杂的内外部环境,有的还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或调查,时常引发媒体热议,上市公司管理层财务舞弊的可能性较大,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事务所会面临较大的审计风险,承受较大的外界压力,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与职业道德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事实上,自2002年以来,中注协始终把年报审计期间的上市公司炒事务所“鱿鱼”、事务所不讲原则“接下家”的行为作为年报审计的监管重心与突破口,对“接下家”的事务所进行风险提示和技术指导,对不顾后果“接下家”、违背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事务所加强监督。
近年来,中注协还分别采取了对新承接相关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事务所发函提示风险、或采取约谈等方式提示频繁换审的风险,确保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质量。并对恶意“接下家”行为实施重点监控,对年报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未严格遵循准则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中注协在每年执业质量检查中均予以重点关注。
不过,专家建议,对于上市公司频繁“炒鱿鱼”、恶意“接下家”的行为,除了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注会的独立性以外,还需要监管机构加大管控惩处力度。
江苏省南通市注协副秘书长刘志耕表示,对凡是发生了更换注册会计师的情形,一定要查明、查细个中真正原因,不能简单只听委托方和受托方单方面的解释或报告。对其中究竟有无恶意或违规的问题,一定要有明确的制度,即要有规范的检查流程和严厉的处罚机制来判断和约束,不能仅是停留在文件或讲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