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5〕1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监管转型,放松对市场主体不必要的管制,增强监管的公开、透明,中国证监会对现有涉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限制约束类部门通知、函、指引等文件(以下统称部函)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附件所列172件部函予以废止,不再执行。
二、有关部函废止后,中国证监会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按照审慎监管的原则,通过制定健全管理规范和标准,完善监管手段,加大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处罚力度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有关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