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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5年中国财会行业十大新闻话题

发布时间:2016-01-08

导语:2015年,是中国经历经济增长速度换挡的一年,也是需要经受结构调整的阵痛和前期经济政策消化的承启之年。身处财会一隅,我们从国家层面看到了“三证合一”、“立法修准”、“涉税改革”、“税收优惠”带来的种种变化,应时而变、迎难而上,继续在变局中为各个组织贡献价值,是行业的不懈追求;除了校准市场的监管、政策、法规和准则,我们的政府也在大刀阔斧的推动着自身的管理创新与改革,“政府会计”已经建立并将施行新的概念框架;在“行业发展”和“职业考试”方面,我们看到了一些新的指南与执业规则的推出,一些考试形式的吐故纳新;在“会所动态”和业务甚至货币的“再国际化”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在变化的时代执业的挑战与拥抱世界的巨大意义;而所有的一切,最终都要落实到“人才培养”,因为没有比财会领域更轻资产的行业,我们最可宝贵的资源就是人的智慧与巧思。那么,就让我们以这些话题为引,细数一年来值得回味的点滴。

话题一:三证合一

以往的各个组织营业必备的三大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将进行三合一瘦身。8月13日,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等6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确保“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如期实施。自10月1日起,全国各地的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将领取由工商部门发放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需再由工商、质检、税务三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将不再发放。通知要求各地建立统一登记流程、统一编码和赋码规则等,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话题二:立法修准

资产评估法三审

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资产评估法(草案)》,此次审议距2013年8月的二次审议已过去了两年。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本来该法律案终止审议的这部法律已在“废案”边缘,时隔两年之后终于迎来的三审,也意味着该法案已被“激活”。

此次推出的三审稿较两年前的二审稿有了不少变化,其中一大亮点是体现了近年来国家简政放权的改革精神,在国家取消了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矿业权评估师、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等职业资格准入背景下,重点规范了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从业行为。

会计准则废止、失效与解释

3月2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包括39项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根据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对从“两则”“两制”(1992年)至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实施之间相关准则制度类会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11月1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通知》,财政部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制定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对五大会计问题发布解释,涉及丧失控制权的投资方会计处理、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者净资产的会计处理、子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母公司如何并表的会计处理、子公司改为分公司后母公司的会计处理、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等方面的问题。

审计准则问题解答发布

为了指导注册会计师更好地运用审计准则,解决审计实务问题,防范审计风险,中注协继2013年10月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号——职业怀疑》等6项审计准则问题解答后,又针对财务报表舞弊风险高发领域以及实务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7号——会计分录测试》等七项审计准则问题解答,并于2014年12月31日发布。

话题三:涉税改革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与国地税改革

4月2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对七部法律中有关行政审批的规定作出修改。其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作出修改,将第三十三条修改为: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今年10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于,为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征税体制改革做出顶层设计。12月24日,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向社会公布,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

“涉税中介”自查趋紧

4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次开展“涉税中介”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涉税中介作为纳税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个别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存在与涉税中介勾结,违规参与中介代理牟取利益的情况,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损害了税务部门形象。为使各级税务机关引以为戒,旗帜鲜明地反对和制止“涉税中介”违规现象,彻底斩断税务干部与中介行业的利益链条,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再次开展“涉税中介”自查自纠工作。

四大行“营改增”小步慢跑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对四大行业营业税增值税(下称“营改增”)的表述有了细微变化,8月底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谈到下一步财政工作时表示,适时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四大行业营改增从以前“今年力争完成”的表述转为“适时纳入”,这意味着这些行业今年营改增不大可能实施,预计明年完成的可能性更高,这让业内人士预测今年营改增难以收官。

12月28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楼继伟出席会议并讲话,明确指出明年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增值税电子发票

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推行后,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将起到重要作用。

话题四:税收优惠

固定资产折旧优惠政策扩围

9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此外,对这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研发费税前扣除新规

11月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以下简称研发活动)和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并对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问题进行完善。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对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会计核算与管理、特别事项的处理、会计核算与管理、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管理事项及征管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并明确规定7种情形不适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暂停清理税收优惠

5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要逐项落实到位。《通知》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没有规定期限又确需调整的,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把握节奏、确保稳妥的原则设立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继续执行。《通知》指出,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溯及既往。《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今后制定出台新的优惠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事项外,涉及税收或中央批准设立的非税收入的,应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其他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其中安排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话题五:政府会计

政府会计改革

10月10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制度改进了会计核算方法,既核算反映政府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也核算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情况,与行政事业单位的核算方法保持了一致,标志着政府会计体系得到健全完善。10月23日,楼继伟部长签署财政部令第78号公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作为政府会计的“概念框架”,统驭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制定,并为政府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处理原则,为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提供基础标准。基本准则规定,政府会计包括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而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这是我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

11月19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第××号——存货(征求意见稿)>等四项政府会计具体准则意见的函》,推进了政府会计制度改革。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备受业内期待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基本搭建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的制度框架。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报制度迈出关键一步。

公务员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

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11个城市部级干部、7个城市司局级干部以及6个城市的差旅费住宿费淡旺季标准进行调整。《通知》称,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规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部级干部住宿费标准、7个城市司局级干部住宿费标准和33个城市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等6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试行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

话题六:行业发展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报告2014》,这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一次发布行业发展报告。《报告》由2013年度发展总报告和12个分报告构成。其中,总报告概述了2013年度行业发展总体情况,分报告则从12个方面描述了行业重要领域的发展和建设情况,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注册会计师考试、上市公司审计、行业监管、行业业务收入、行业党建、行业统战群工、行业信息化等内容。为便于读者全面了解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历程和行业发展30多年来取得的成就,作为第一份行业发展报告,《报告》中还对行业发展历程和行业建设成果作了介绍。并于12月11日由财政部全文公布。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指南

2015年3月26日,为了倡导注册会计师强化职业判断意识,指导其更好地运用职业判断,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和质量,中注协于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指南》。职业判断是会计职业的精髓,高质量的职业判断,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树立注册会计师专业权威,更好地促进经济增长和维护公众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4年,为推进和帮助两岸四地注册会计师提升职业判断意识和能力,中注协接受两岸四地会计职业组织的共同委托,起草了《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指南》,并在“2014年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会计师行业交流研讨会”上发布,鼓励两岸四地会计师组织自愿借鉴采用或作为本组织制订相关指南的参考基础。中注协此次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指南》就是在该文本基础上制订而成。

话题七:职业考试

职业分类大典新增税务和评估职业

4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修订版)》面向公共征求意见,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会计人员、审计人员修订为会计专业人员和审计专业人员,并新增了税务专业人员、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两小类。7月29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了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注税执业规则

中税协发布《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业务承接规则>(试行)等七项规则的通知》(中税协发[2015]36号),旨在规范注册税务师执业行为,明确业务标准及流程,降低执业风险。包括:《注册税务师业务承接规则》《注册税务师业务计划规则》《注册税务师工作底稿规则》《注册税务师业务报告规则》四项程序性规则;《纳税争议代理服务业务规则》《企业注销税务登记鉴证业务规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规则》三项具体业务规则(含工作底稿、报告范本),经中税协五届二次理事会审议,及中税协常务理事通讯表决通过,2015年7月起正式实施。

会计职称考试违规考生被罚

12月1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了《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考生处理结果》,全国共有1706名会计考生因考试违法违规被处罚。公告称,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将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考试处理结果予以公布。本次共有1706名考生被处理,处理结果分三种:926名考生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115名考生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665名考生当次违纪科目成绩无效。

话题八:会所动态

普华永道陷佳兆业年报审计泥沼

国际四大会计事务所之一的普华永道是佳兆业多年合作的审计机构。但与过往的多份年报、半年报不同,佳兆业2014年的年报是一份极度敏感的年报,它将对佳兆业进行中的债务重组产生重大影响。佳兆业总部位于深圳,从2014年10月深圳一位地方官员落马开始,这家销售额排名中国前二十的房企厄运从天而降——目前这家房企的资金链已经断裂,正处在破产边缘。中国另一家房企融创中国正在努力尝试对其进行收购。佳兆业需要完成境内外债务重组,消除各项诉讼和违约,才能被融创中国顺利收购。经过严格审计的财务数据,更能反映佳兆业的真实境况,可以给境内外债权人提供以资进退的心理坐标——但它迟迟未能发布。

瑞华品牌一马双挂迷局待解

2015年9月,财政部的一纸公告,让瑞华加入RSM国际的合法性受到了更广泛的关注。财政部在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后认定,瑞华“在内部管理方面,事务所一体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仍需加强,特别是品牌管理存在混乱,中瑞岳华与国富浩华合并后仍分属两个不同的国际会计网络,中瑞岳华在法律主体已注销的情况下未退出RSM国际会计网络”。对此,财政部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要求瑞华方面整改。据业内资深人士透露,瑞华的这种“一女嫁二夫”行为,在国际会计世界中都十分罕见,在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中也是仅此一例。

话题九:再国际化

境外人员担任事务所合伙人

6月3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对2005年颁布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令》)进行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用特殊普通合伙制的组织形式,允许非注册会计师担任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降低了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门槛,对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进行了限定,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的动态监管。这一系列举措将给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带来重大变化。

大陆CPA签发H股IPO首单

3月11日,香港联交所迎来第892家内地企业——北京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其香港发售股份获得373倍超额认购,远超预期。本次IPO也是自1993年以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一个重大突破:这是第一个由中国内地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申报会计师,并采用中国国内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由中国大陆CPA签字的港股IPO项目。

人民币入篮成国际货币

人民币国际化的努力获得一张重大信心投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当地时间11月30日宣布:正式将人民币纳入IMF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决议将于2016年10月1日生效。这意味着,人民币成为继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后,SDR篮子中的新成员,也是第一个新兴市场国家货币加入SDR货币篮子。

互联网+

7月20日,以“‘互联网+’与大会计时代”为主题的中国财会高峰论坛暨2015中国会计报年会在北京召开。而会计的历史源远流长,在文字出现之前,就有用符号、图画记录狩猎收获的原始会计行为。新生的“互联网+”赋予古老的会计行业以全新的张力,以跨越地理疆域的方式,带来了彼此间交融碰撞和改变这个行业的全新魔力。“互联网+”的出现和深化也为会计职能转变创造出全新环境。

话题十:人才培养

会计名家培养工程

3月,2015年“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候选人推荐工作启动。6月26日,2015年会计名家培养工程评选工作,经过资料审核、专家通讯评审及专家会议评审等环节,已初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共推荐有效候选人29位,其中10人顺利入围。

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十周年

11月5日,我国自主培养的105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在上海顺利毕业。至今,我国共有1327名学员入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507名学员顺利毕业。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正是我国自主培养高端会计人才的“摇篮”。2005年9月,财政部正式启动了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旨在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提升会计人才队伍素质。该培养工程招收四类学员,包括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和学术类;学员需要经过六年的系统培养和严格考核后才能毕业。

传承先贤思想 上财纪念娄尔行诞辰百年

7月16日,是中国会计学泰斗娄尔行先生诞辰100周年。娄尔行是我国当代最有影响的会计学家之一,是新中国会计学科体系的主要创始人,他为推动中国会计理论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国内外会计界享有崇高声誉。10月9日,“娄尔行教授塑像揭幕仪式暨学术思想研讨会”在上海财经大学举行。为了纪念娄尔行先生诞辰100周年,“娄尔行教授塑像揭幕仪式暨学术思想研讨会”在上海财经大学隆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