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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检查快讯第十二期(2005.5.12)

发布时间:2005-05-12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检 查 快 讯

第十二期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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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诺言 履行公约 共建良好执业秩序

——阜新市6家会计师事务所外设办公点按期全部撤销



5月10日,在阜新西山宾馆,阜新市6家会计师事务所所长聚集一堂,就已撤销各自外设的办公点、联络处等办公实体,又一次庄重的签名。这一行动,表明了6 家会计师事务所外设办公点按期全部撤销,实践了诺言,履行了公约。

阜新市共有7家会计师事务所,其中市区内有6家。多年来,受执业环境的影响,各事务所分别在市、县(区)政府办事大厅或工商局等单位内外设立了办公点、联络处等,并派有常驻人员,采取压价竞争、与政府部门合作、给回扣等方式承揽业务,严重地干扰了行业秩序,损坏了行业形象。各事务所对此深恶痛绝,但限于自身能力,无力协调和解决。3月末,省注协在2005年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综合检查中,于延琦副秘书长对此专门主持召开了阜新市约委会会议,在认真听取了大家意见后,明确指出此种行为对行业影响较大,是严重的违约行为。各位所长应从行业整体利益出发,要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撤销各事务所外设的办事机构,以维护共同利益。经约委会研究决定:凡在法定办公地以外设立办事处、业务点的事务所于“五一”前撤销这些机构,还阜新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一个健康有序的执业环境。

约委会会议后,各事务所积极行动,于4月5日前将各外设办事机构的人员撤离,5月1日前与相关单位结清了租场费或退租办公场所。5月9日,省注协会同约委会各位委员共同验收,证实各事务所的外设办事机构全部撤销。各事务所所长通过清理外设办事机构,治理执业环境,进一步认识到:签署并履行公约绝不是一个口号,也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只有大家共同遵守公约,才能有效地治理环境,才能维护大家的利益。履行公约也不能等、靠,而需要自身去努力。只有实践诺言,履行公约,才能建立良好的执业秩序。



本期发至:各会计师事务所

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政厅主管领导、协会会长及副会长

送:协会各位常务理事,财政厅会计处、监督检查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