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根据协会章程第十五条第二款“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的规定,经请示邴志刚会长批准,定于200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为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一并召开2005年度所长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工作报告;
2、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05年行业自律惩戒情况的通报;
3、辽宁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刘润田同志讲话。
二、会议时间
12月29日下午13:00—17:00,12月29日中午12:30前报到。
三、参加人员
全省各事务所所长,协会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四、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沈阳市“辽宁工会大厦”。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0号
五、联系方式:
会务组:设在303 房间
联系人:陈新治、张冬
联系电话:024—22824654
024—22702780转4306
传 真: 024—22824654
辽宁工会大厦电话:024-62235999
六、其他事项
1、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同志,请提前向省注协请假。
2、12月29日会议结束后当日可以返程的同志,请提前购买返程车票。
二OO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