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开展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各会计师事务所如有在2006年度获得省辖市以上党委、政府表奖的,请于7月25日前,将获奖情况及奖励证书或文件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联系人:会员部 赵文菊 024--23496715;
石贤奇024--23496716。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0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