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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本溪、锦州、营口、阜新、辽阳、朝阳、葫芦岛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2008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远程教育(视频)培训计划》,为了提高注册会计师运用企业所得税和新会计准则的能力,我会将于5月13—17日在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6楼远程教育教室举办第一期远程教育培训班。现将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课师资及内容 授课师资: 1、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同志; 2、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专家; 3、EMILEWOOIF INTERNATIONAL PROFESSIONAL TRAINING(EWI)中国区总监;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专家。 培训内容:中国税制改革的背景与发展;新企业所得税法与CPA涉税业务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新会计准则下会计处理及税务政策的差异与调整;新税制下的纳税筹划理论与实务。 二、培训对象 鞍山、本溪、锦州、营口、阜新、辽阳、朝阳、葫芦岛会计师事务所各选派一名注册会计师参加。 三、报到及培训的时间、地点及食宿费 报到时间:5月12日下午1:00—5;00 报到地点:沈阳宁大宾馆(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45号)沈阳站乘216、602路车、沈阳北站乘243、602路车西塔站下车。 培训时间:5月13—17日 培训地点: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6楼远程教育教室(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 食宿费:每人每天140元 协会联系人:常力、殷琦玮 协会联系电话(024)23496701、23496702 宾馆联系电话(024)23297777转前台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8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