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质量综合检查工作已圆满结束。通过检查促进了新会计审计准则的贯彻实施,提升了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强化了行业诚信建设和事务所财务管理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做好事务所执业质量综合检查工作,按照《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优秀检查人员评选办法》(辽注师协[2009]43号)的规定,经各检查组评选、协会监管部考核、自律委员会审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对在2009年事务所执业质量综合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裴�D、李树军、杨杨等13名检查人员授予“优秀检查人员”称号,并予以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第一组 裴 �D(中准大连分所)
宋志芬(辽宁捷信源)
杨 杨(北京立信东北)
第二组 李树军(辽宁恒信达)
李 松(辽宁中衡)
第三组 陶 怡(国富浩华大连分所)
张 莹(辽宁华联)
第四组 盖德利(朝阳龙信)
滕晓春(中准辽宁分所)
第五组 林 丽(信永中和大连分所)
史纯海(中瑞岳华辽宁分所)
第六组 张志楼(辽宁中智)
于卫红(大连永通)
二��一��年一月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