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近悉省国家税务局正在开展全省国税系统基建评审社会中介机构服务资格招标工作,为方便广大会计师事务所自愿参加投标,现将省国税局招标公告上传我会网站,望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查阅。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0-8-30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评审社会中介机构服务
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GS-2010-023
一、项目名称: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评审社会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项目
招标内容: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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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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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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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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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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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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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应根据各自资格对相应包进行响应,投标人如资格均符合两包资格要求,也可分别进行响应。
第一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项目,推荐综合评议排名前6位的投标人中标;第二包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项目,推荐综合评议排名前5位的投标人中标。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统一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交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情况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辽宁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针对第一包的特殊要求
对第一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项目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三)针对第二包的特殊要求
对第二包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招标文件为免费领取。领取时间:自2010年8月30日起至2010年9月20日,上午9:00-下午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领取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56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1405室。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四、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天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2010年 9月 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56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501室。
联系人:栾洋
联系电话:024-23185380
传真电话:024-23185469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对本系统基建评审社会中介机构服务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